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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宁海县疫情举报投诉电话的通告

宁海发布 2022-01-18

关于公布宁海县疫情投诉举报电话的通告


14天内从疫情较重地区返回宁海或与疫区人员有明确接触史的人员,应尽快到居住地所在村或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,并自觉居家隔离观察,非必须避免外出活动,尤其是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。如出现发热等症状,应戴好口罩,远离他人,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。


广大市民如发现以上人员未按要求登记并自觉居家隔离,或未按要求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的,请立即举报反映。举报电话:12345


也可拨打各乡镇(街道)公布的举报电话。


宁海县疫情防控办 
2020年2月1日


宁海县各乡镇(街道)疫情举报投诉电话


□ 编辑:林大海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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